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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15

道路注定很漫长,但如果一味地等待,就永远不会到达终点。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也越来越近了,时间转瞬流逝,正在备考中级会计的小伙伴们赶紧来看啊!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免费习题,还等什么呢,快来学习吧!

●经济法单选题: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乙企业为生产水泥混凝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其选择按照简易办法纳税,2014年12月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550万元。购进水泥等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6万元(均有专用发票)。则乙企业2014年12月应缴增值税为( )万元。

A.79.91

B.0

C.16.02

D.31.13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根据现行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应缴增值税=550÷(1+3%)×3%=16.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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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材整体变动

教材变动较大,不仅涉及章节结构的调整,更涉及实质性内容的调整。

1、主要的结构调整是删除原第三章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

将原第三章第二节合伙企业法的内容拆分为了五节的内容。

2、实质性内容变动较大的章节是第四章、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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