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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学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2-10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无限连带责任VS有限责任

1.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责任指债务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不足承担合伙人才承担;连带责任指合伙人承担责任时无先后顺序,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全部或部分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

2.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企业债务不会连累合伙人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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