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法人与法定代表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11-02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要开始了,备考过程中难免会有疑惑,不要着急,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特从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经济法》“法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回复

法人通俗的说就是指一个独立的单位,法律上把一个单位看作一个法律上的人,他就像自然人一样有自己的财税和荣誉。最常见的是公司,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法定代表人则是国家法律要求在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主要负责人。这个人一经审批备案就不能随意变更,而且会写在营业执照上面。这个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普通的自然人,不是虚拟的。

推荐阅读: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答疑精华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