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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囊!中级经济法案例分析型必备法条——第七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9-03

我努力,我坚持,我一定能成功!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战斗的号角即将吹响,你准备好了吗?经济法的案例分析你都会嘛?没关系!小编整理中级经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案例分析型必备法条助你冲刺中级会计考试!

案例分析型必备法条

1.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2.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3.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价格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4.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5. 对于企业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

6.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7.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据实全额扣除。

8. 社会保险费

(1)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9.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为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

11. 利息支出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12. 公益性捐赠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扣除。

【解释2】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的捐赠。

1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解题思路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弥补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4.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15. 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16.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17.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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