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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永斌老师指导:主物与从物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7-14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9月份考试,距离考试已经不远了,同学们需要把握好最后的复习时间,每天拿出几分钟时间,掌握一个必考点。日积月累进步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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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今日掌握—主物与从物

主物与从物——主从关系。

①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判定。
“同属一人所有”的两个“独立”存在的物,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效用。
②主物与从物的区分。
主物:独立存在,与他物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

从物: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
【老侯提示】主物脱离从物而使用通常不受太大影响,从物脱离主物几乎失去使用价值。
③区分主从物的意义。
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对于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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