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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今日掌握—主物与从物
主物与从物——主从关系。
①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判定。
“同属一人所有”的两个“独立”存在的物,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效用。
②主物与从物的区分。
主物:独立存在,与他物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
从物: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
【老侯提示】主物脱离从物而使用通常不受太大影响,从物脱离主物几乎失去使用价值。
③区分主从物的意义。
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对于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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