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老师指导 > 经济法

侯永斌指导:全年伴学考点34—主物与从物——主从关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31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2023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火热进行中,零碎时间利用起来,日积月累知识点,提高进步看得见!侯永斌老师倾情制作,带领大家逐步解决中级会计难题!

全年伴学计划汇总>>

《经济法》今日掌握—主物与从物——主从关系

①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判定。

“同属一人所有”的两个“独立”存在的物,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效用。

【举例】机器与维修工具、电视机与遥控器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电视机与显示屏、老赵的电视机与老侯的遥控器均不构成主从物关系。

②主物与从物的区分。

主物:独立存在,与他物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

从物: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

【老侯提示】主物脱离从物而使用通常不受太大影响,从物脱离主物几乎失去使用价值。

③区分主从物的意义。

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对于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

没看懂?来听听老师的视频小课堂,包教包会!


全屏观看效果更佳哦!

看完你学会了吗?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还可以领取高效实验班预习课+免费资料礼包哦!

中级会计全年伴考计划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