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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5天掌握中级会计经济法29个重难点!每天30分钟就搞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2-02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进行中,目前教材尚未发布,很多人处于预习阶段。预习阶段主要的任务就是熟悉考试重难点,提前掌握,为后续基础阶段和冲刺阶段减轻压力。而经济法内容多、杂、细、枯燥,考题灵活,所以需要大量的记忆。下面给大家梳理了经济法的29个重难点知识,每天进步一点点。

【第二天】5天掌握中级会计经济法29个重难点!

【第一日】【第二日】【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

 01

【知识点7】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

具体内容

排他性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纠纷遵循或裁或审原则,但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效力异议

(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2)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无视协议的存在

(1)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2)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02

【知识点8】特别管辖的具体规定

纠纷

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

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未约定:

被告住所地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财产保险: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

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

人身保险

被保险人住所地

票据纠纷

票据支付地

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

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

公司相关

公司住所地

运输合同

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03

【知识点9】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分类

请求权

适用

一般的请求权

不适用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特殊规定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民法典》的特殊规定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04

【知识点10】股东出资

(1)能: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2)不能:“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

 05

【知识点11】股东会

1.决议

(1)表决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章程另有规定除外。(先约定,后法定)

(2)普通决议:由章程决定。(约定)

(3)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形式;合并、分立、解散;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法定)

2.临时会议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董事;

(3)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

 06

【知识点12】股权转让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任何限制”。

2.对外转让(先约定后法定)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约定的按《公司法》规定执行。

(1)数人头

经其他股东“过半数”(>50%)同意。

【注意】此处为股东“人数”过半数,而非表决权和出资比例等。

(2)发通知

“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以上为第二日必看知识点~30分钟速记,每个知识点5分钟时间消化,一日两遍,上下班通勤的时间轻松搞定!

经济法四个重点章节要关注!

除了一些重难点知识要掌握,一些重要的章节也要重点关注。经济法中这四个章节要重点学习。

序号

章名

学习建议

学习难度

1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重点掌握:公司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2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重点掌握:物权变动,担保物权,包括担保物权概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重点掌握:合同订立的方式与合同格式条款,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合同,合同履行的规则、抗辩权的行使,合同保全的概念、代位权、撤销权,合同的变更与转让,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合同解除,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4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票据法律制度:

重点掌握:票据法的基础理论及汇票、支票的相关规定

保险法律制度:

重点掌握:保险与保险法、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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