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老师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巩固—法律行为的要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4-02
普通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2022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火热进行中,零碎时间利用起来,日积月累知识点,提高进步看得见!李忠魁老师倾情制作,带领大家逐步解决中级会计难题!

今日掌握—法律行为的要件

1.成立要件。
成立要件,是法律行为的实质性要素,其用于对一个法律行为是否存在进行事实判断。通说认为,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 当事人、意思表示及其内容。
2.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意思表示真实,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其自主形成的内心意思的真实反映。意思表示真实包含 意思自由及意思与表示相一致两方面。意思自由是指当事人意思的形成及其表示是其自由意志决定的,不存在受欺诈、受胁迫、被乘人之危等干涉和妨害意思自由的因素。意思与表示相一致,指行为人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相一致,不存在通谋虚假表示、错误、误传等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形。 意思表示不真实,可能导致法律行为无效或是可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行为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无效,其基础均在于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没看懂?来听听李忠魁老师的视频小课堂,包教包会!

(手机端点击播放按钮观看视频)

看完你学会了吗?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还可以领取李忠魁老师亲编专属备考秘籍哦!

微信扫码领取李忠魁老师专属备考秘籍

大好时光,开始学习,尽早踏上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路吧!更多考点大集合>>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3中级-畅学旗舰班

15位师资全享 4小时内答疑

热门课程了解详情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扫码/截图找组织

公众号

zhongji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