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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巩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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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攻克—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这是按照法律行为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当事人取得利益 有无对价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 有偿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各因其给付而从对方取得利益的法律行为,例如买卖、租赁、承揽等。 无偿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无须为给付而获得利益的法律行为,例如赠与、无偿委托、借用等。这种分类便于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范围及其法律后果的承担。一般而言,有偿法律行为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比无偿法律行为义务人的法律责任要重。如《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 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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