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发行的基本规定
1.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2.同股同权、同股同价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是相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份额。
3.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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