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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股票的发行(08.13)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8-13

  股票的发行的基本规定

  1.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2.同股同权、同股同价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是相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份额。

  3.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时间努力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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