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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公司解散的原因(06.23)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6-23

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提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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