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保险公司的终止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09

与其明日后悔,不如今天努力。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学习下,相信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保险公司的终止

(1)终止原因

解散、被撤销、破产。

【注意】因上述原因终止需要经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公司的特殊规定

①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要想通过中级会计考试,课、书、题是你备考路上必不可少的武器,快来正保会计网校,优质的课程、优秀的师资,海量的题库,满足你中级会计考试备考多方面的需求。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详情>>>

相关推荐:

【热点聚焦】报考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会不会限制专业?

中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备考2021中级会计职称拉开序幕!

初级报名推迟 高会考试提前!2021中级会计考试情况如何?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