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达烟厂系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1)向某小规模纳税人购买一 批烟叶,实际成本为58 350元。 (2)当月委托某县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将收购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烟厂支付加工费7 000元,加工厂代垫辅助材料价款4 000元(不含增值税,取得税控专用发票。 (3) 该烟厂收回加工好的烟丝后,全部生产加工成A牌号卷烟18标准箱并已全部实现销售,每箱不含税价96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A牌卷烟的计税价为58元1条。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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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m192774466 | 提问时间:2024 04/28 11:40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4 04/2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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