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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想问下题 2022年5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月1日甲公司发出100台电脑,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笔货款45万元,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二笔货款35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84785014 | 提问时间:02/28 10:03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合同没有写是分期,6.1是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传统”增值税 1直接收款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预收货款货物发出的当天。
02/2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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