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 2019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中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 1000 元,总成本为 5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2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
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不包含增值税税额)。假定甲公司6月10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
(1)编制甲公司6月1日销售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6月10日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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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03 16:06
您好
借:应收账款 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1-0.2)=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00*0.13=104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
贷:库存商品 500
借:银行存款 904-16=888
财务费用 800*0.02=16
贷:应收账款 904
2021 12/0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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