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一批货物给某商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万元;
(2)折扣销售甲产品给A商场,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70万元,折扣额8万元;(3)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
(4)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款30万元,取得农产品收购凭证。要求计算:(1)该纳税人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2)该纳税人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该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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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2:06
该纳税人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80+70-8)×3%=2.48万元;该纳税人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17%=3.4万元;该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2.48万元-3.4万元=0.92万元。
拓展知识:在分析增值税时,还需要考虑销项税起征点、进项税额的抵扣额度和税率的变化,以便做出正确的税务评估。此外,在计算增值税时,还需要注意国家颁布的新政策,以及政府机构对公司财务方面的调整。
2023 01/2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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