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1)销售—批货物给其商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万元;(2)折扣销售甲产品给A商场,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70万元,折扣额8万元(3)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4)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款30万元,取得农产品收购凭证。要求计算:(1)该纳税人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该纳税人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该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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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4:07
1、该纳税人当月销项税额=销售收入80万*3%=2.4万元;
2、该纳税人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0万元*17%=3.4万元;
3、该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2.4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1.0万元;
拓展知识:某企业要作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最近两年内,实际经营销售者,营业收入大于5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内,购进增值税及其注释(除免税收购外)货物、劳务或者服务的金额大于150万元,且与税务机关确认的合法经营收入相等;二、未发生税务处罚和重大违法行为;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照齐全、有效期内;四、熟悉和遵守增值税相关政策及财务制度;五、能够提供充足的税收纳税凭证及其他税务相关文书等。
2023 01/2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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