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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2019年已缴了企业所得税50万元甲公司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机构的后所得为28万元,A国所得税率为30%,在B国机构的后所得为24万元,B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B两国已分别缴纳所得税12万元,6万元,假设在A、两国应税所得额的计算与我国税法相同,公司汇总时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方式,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要求:运用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分别进行相关项目的年度纳税调整,计算甲公2019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08 13:2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甲公司国外所得还原成税收收入为28+12+24+6=70万元 国外A+B国纳税=12+6=18万 国外所得国内需要交税=70*25%=17.5万<18万元 只能抵扣17.5万 国内缴税=(50+70)*25%-17.5=12.5万元 这个是国际税收的免抵计算.不分国不分项,合并一起按国内税率计算后,抵减已交税不超过国内交税部
2022 12/08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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