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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还想问一下,在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不计入成本,是为了防止重复征税对吗?那在哪一步需要给消费税加上呢?是在卖出去的时候吗?那在此期间出现的增值税需要加入成本吗?如果不需要的话是为什么呢?
m53987668 | 提问时间:2022 11/21 16:32
注会会计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会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不计入成本,是为了防止重复征税对吗? 答:是的 那在哪一步需要给消费税加上呢?是在卖出去的时候吗? 答:不需要加入成本,卖出的时候缴纳的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那在此期间出现的增值税需要加入成本吗?如果不需要的话是为什么呢? 答:不需要。增值税可以抵扣
2022 11/2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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