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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某农产品加工产(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一批方便面,开具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339000元; (2)从农民手中购买一批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20000元。 (3)上月外购的一批原材料(上月取得专用发票,价款10000元,进项税额已抵扣),企业将其中的30%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职工 (4)将自产的一批产成品作为集体福利(成本为10000元,当期无同类售价)(成本利润率为10%) 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2 11/20 13:06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销项税额339000/1.13*0.13+10000*1.1*0.13=40430 进项税额20000*0.1=2000
2022 11/2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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