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1)销售汽车装饰物品A,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元。(2)销售汽车装饰物品B,取得含税销售额3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5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从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16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本年5月购入的原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账面成本为5600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3)计算业务(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计算业务(4)应转出的进项税额。(5)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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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0/28 12:41
您好 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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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项税额=20000*13%=2600
2
(2)销项税额=(30000+500)/1.13*0.13=3508.85
3
准予抵扣进项税=16000*9%=1440
4
转出进项税=5600*13%=728
5
应缴纳增值税=2600+3508.85-(1440-728)=5396.85
2022 10/28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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