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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 (1) 应纳增值税=59 000÷(1 +3%) x2% =1 145.63 (元) (2)销项税额=59000÷(1 +13% ) x13% =6 787.61 (元) 老师还有这个题不明白,为什么第一个是按3%第二个是13%,不是应该都13%吗
m11717666 | 提问时间:2022 06/04 15:26
注会会计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会
业务1是 销售2009年之前 购入的固定资产,当时购入固定资产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再销售的时候 是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的,即3%减按2%征收 业务 2是20229年之后 购入固定资产,就是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项税额
2022 06/0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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