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9月1日,星海公司向乙公司赊销一批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
100000元, 增值税税额为16000 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0000 元。商品于 9 月 1 日发出,符合
销售收入实现条件。
(2)9月6日,货到后乙公司发现A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乙公
司提出的销售折让要求符合原合同的约定,星海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开具了增值税专用
发票(红字),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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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2 03/13 14:55
你好
(1)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2)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022 03/1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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