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20年10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7万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已经确认收入,款项尚未收到。货到后乙公司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在价格上给予3%的销售折让。乙公司提出的要求符合合同规定,甲公司回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写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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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11/02 20:53
您好
借:应收账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7
贷:库存商品 7
借:应收账款-0.3-0.039=-0.339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3=-0.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3*0.13=-0.039
2023 11/02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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