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某鞭炮厂是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甲厂加工一批鞭炮,鞭炮厂提供原料成本 37.5 万元,当月甲厂将加工完鞭炮交付鞭炮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 5万元。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鞭炮 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38 万元,将其余的用于连续生产 A 型组合鞭炮。 (3)将生产的 A 型组合鞭炮 80%以分期收款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36 万元.6月28日收取货款的70%,7 月28 日收取货款的30%,当月货款尚未收到,另剩余的20%赠送给客户(鞭炮消费税税率为 15%)。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业务(1)中甲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业务(2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1 11/18 09:54
耀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您好,业务(1)中甲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7.5+5)/(1-15%)*15%=7.5
2021 11/18 10:0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