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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7.5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7.5+5)÷(1-15%)×15%=50×15%=7.5(万元,为什么要除以1-15%.为什么不是换算成不含税的金额乘以15%呢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0 10/04 08:58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消费税是价内税
2020 10/0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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