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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外购项目如下: (1)外购甲材料10万元,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 (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棉花,价款为5万元,并取得收购凭证。 (3)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修理用配件为0.5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4)购置机器设备一台,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为2.6万元。 该企业当月销售情况如下 (1)销售A产品,销售收入为60万元(不含税)。 (2)销售B产品,销售收入为5万元(不含税),另外收取包装费0.16万元。 (3)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A产品,价税混合收取5.8万元。 已知:农产品的扣除率为9%,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企业6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84784949 | 提问时间:2021 10/08 14:49
恒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进项税额=1.3+5*9%+2.6=4.35万元; 销项税额=[60+5+(0.16+5.8)/(1+13%)]*13%=9.14万元 应纳税额=9.14-4.35=4.79万元
2021 10/0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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