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 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 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8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0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35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0 07/06 22:36
你好
具体是什么问题呢
2020 07/07 00:3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