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发现上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的尚未生产领用的一批小麦发生损失。该批小麦的成本为18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给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的运费成本2万元,小麦和运费均已抵扣进项税额),其中因自然灾害致使该批小麦损失25%,其余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甲企业当月进项税转出金额 为什么用(18-2)/1-9%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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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阳光 | 提问时间:08/29 11:53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农产品是计算抵扣的,所以要先把2万的运输成本扣掉,单独计算农产品的成本。下面是农产品推导过程,您看一下:
农产品按照买价×9%=进项税,这个没问题,剩下的91%计入成本,即买价×(1-9%)=成本,对于农产品进项税转出,题目都是会告诉成本,我们不能用成本乘以扣除率计算进项税,因为当时计算进项税的是买价而不是成本,所以我们要用成本倒推出买价,也就是买价=成本÷(1-9%),这样有了买价,那么直接乘以9%就是当时抵扣的进项税,也就是成本÷(1-9%)×9%=进项税。您理解一下。
祝您学习愉快!
08/29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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