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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税法二 企业所得税:签订广告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计算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只能在关联企业之间扣除。这句话错在哪里,请老师解答下,谢谢。
幻想阳光 | 提问时间:08/15 21:04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已解答10643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祝您学习愉快!

08/1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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