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为什么要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这么处理的意义何在?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春松舞雪 | 提问时间:04/16 14:5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这里是基于一体化存续原则,视为在合并当年年初,合并方就控制了被合并方,将被合并方之前实现的留存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恢复。祝您学习愉快!
04/16 16:1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