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将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这段话怎么理解?合并方不是已经把被合并方的资产全部拿过来了吗?为什么还要还原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4995 | 提问时间:2020 04/15 14:59
你好,同学。
就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你在合并日,被投资企业的留存收益收益*持股比例部分是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
你这里在同一控制下,是一个整体,是不分彼此,所以是要还原的。
2020 04/15 15:1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