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 H 商品 200 件,单位成本 600 元,不含增值税的单 位代销价格为 1 000 元,乙公司按照代销价格的 5%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增值税税率为 6%。合 同约定:乙公司无法售出的商品可以退还给甲公司。乙公司将 H 商品全部出售后收取不含增值税 的税款 200 000 元,增值税 26 000 元。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及收取手续费发票, 并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将扣除手续费后的代销商品价款支付给甲公司。
要求:(1)编制甲公司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2 分)
(2)编制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5分)
(3)编制甲公司确认代销手续费的会计分录。(3分)
(4)编制甲公司收取货款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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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9 | 提问时间:12/06 18:36
甲公司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
借:发出商品 - H 商品(200×600)120,000
贷:库存商品 - H 商品 120,000
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 乙公司 22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1,000)20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0
贷:发出商品 - H 商品 120,000
甲公司确认代销手续费的会计分录
代销手续费 = 200×1,000×5% = 10,000 元
手续费增值税 = 10,000×6% = 600 元
借:销售费用 1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0
贷:应收账款 - 乙公司 10,600
甲公司收取货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226,000 - 10,600)215,400
贷:应收账款 - 乙公司 215,400
12/06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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