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年列支业务招待费3万元、广告费68万元、业务宣传费4万元。当年企业税前会计利润为60万元,假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有以下两个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该企业自己对外销售产品,当年实现销售收入400万元方案二:该企业下设两个独立核算单位(生产企业和销售公司),生产企业先将产品以320万元的价格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4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要求:试比较哪个方案能使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降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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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4 12/02 14:33
一、分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规定
-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方案一计算
1.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
-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3×60\% = 1.8(万元)
- 当年销售收入的5‰:400×5‰ = 2(万元)
- 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 - 1.8 = 1.2(万元)
2.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计算:
当年销售收入的15%:400×15\% = 60(万元),实际列支68 + 4 = 72(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 - 60 = 12(万元)
3. 应纳税所得额及企业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60 + 1.2 + 12 = 73.2(万元)
企业所得税= 73.2×25\% = 18.3(万元)
三、方案二计算
1.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
- 生产企业销售收入为320万元,销售公司销售收入为400万元,总的销售收入按720万元计算。
-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3×60\% = 1.8(万元)
- 当年销售收入的5‰:720×5‰ = 3.6(万元)
- 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 - 1.8 = 1.2(万元)
2.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计算:
当年销售收入的15%:720×15\% = 108(万元),实际列支72万元,可全额扣除,无需调整。
3. 应纳税所得额及企业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60 + 1.2 = 61.2(万元)
企业所得税= 61.2×25\% = 15.3(万元)
四、方案比较
方案一缴纳企业所得税18.3万元,方案二缴纳企业所得税15.3万元。
通过比较可知,方案二能使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降低,相较于方案一可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8.3 - 15.3 = 3万元。
2024 12/0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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