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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作业二企业所得税 东方公司是机电产品生产企业,2021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发生广告费1500万元,发生招待费80万元实现税前利润7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因公司销售业务繁忙,欲设立销售公司。现有两个方案可以选择: 一是设立非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即设立分公司;另一个方案是设立独立的法人销售公司,即设立子公司。此种情况下,生产公司将所有产品以7500万元的价格卖给销售公司,生产公司发生招待费40万元,广告费1000万元,获得利润60万元。销售公司再以8000万元价格对外销售,发生招待费40万元,广告费500万元,获利10万元。 分析不同方案对企业经济利益的影响。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2 04/27 17:51
小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方案一设立分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15%=1200.调增300 招待费扣除限额=8000*0.5%=40和80*0.6=48较小的,调增40 应纳税=(70+300+40)*25%=102.5 利润=70-102.5=-32.5
2022 04/2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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