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月初外购货物一批,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45万元,中下旬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批货物一部分发生霉烂变质,经核实造成1/5损失。
(2)外购的动力燃料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20万元,80%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另20%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
(1)计算外购货物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外购动力燃料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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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10/26 18:11
1 45*.08=36 管理不善部分不得抵扣
2 20×0.8=16 免征对应增值税不得抵扣
3 36+16
10/26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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