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辛苦了,我有个疑问,还望老师解惑。
一家KTV是一般纳税人,销售酒水和其他商品。
比如,酒水和各种商品的采购价格是500元,但是销售出去的价格是700元。期间就有200元的差价。
如果吧这700元全部计入收入那么就要缴纳13%的销项税,即便个体工商户专票也只有1%的进项税能抵扣。
如果与个体工商户之间是代销售,500元作为代销售款,销售出去的总价700-500的成本后的200元差价作为代销受的部分的佣金,申报收入是否可以仅申报那200元。
分录是否为:
借:银行存款/现金 7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
业务收入 176.99
增值税销项 23.01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47 | 提问时间:10/24 11:45
你好,你这个分录是代销得
10/2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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