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一个不太正确会计观的问题,A公司是一个品牌连锁公司,但是不想转一般纳税人,因此创立了另外一家公司,想把收入平摊,A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就是收入加盟商的加盟费,招商的时候跟合伙人是说A公司的品牌。那有没有种办法,可以让B公司借用A公司的品牌收取这些加盟收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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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5 | 提问时间:10/22 15:33
让 B 公司借用 A 公司品牌收取加盟收入这种做法存在较大风险且不合法合规。
一方面,品牌授权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手续和合规流程,不能随意借用品牌进行经营活动。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的授权程序,可能会面临商标侵权等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故意平摊收入以规避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属于不正当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逃税行为,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处罚。
如果 A 公司不想转为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合法的经营管理和税务筹划方式,如合理控制销售额、优化业务结构等,但不能采取不合法的手段来规避税收责任。
10/2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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