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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接受捐赠有专票,零售价113的原材料,分录里原材料是100还是113。 如果用于生产13可以抵扣吗? 麻烦具体分录?
84784954 | 提问时间:10/04 11:21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接受捐赠有专票的原材料,分录中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不含税价 100 元。 当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时,应按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增值税分别进行账务处理。假设捐赠的原材料零售价(价税合计)为 113 元,那么不含税价为 113÷(1 + 13%) = 100 元,增值税为 100×13% = 13 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营业外收入 113 如果将该原材料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其进项税额 13 可以抵扣。 在生产过程中,随着产品的销售等业务,该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减少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例如,企业将该原材料投入生产后,销售产品取得收入,假设销售产品的价税合计为 226 元,账务处理如下: 销售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等 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假设生产的产品成本中包含该原材料成本 100 元)100 贷:库存商品等 100 此时,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额 26 减去进项税额 13 等可抵扣的税额
10/0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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