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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应当将住房每期的公允价值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并按收益对象分摊;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上述说法和会计分录是不是相矛盾
84785039 | 提问时间:07/31 15:53
吕小冬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上述说法和会计分录并不矛盾。 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虽然房屋没有直接的货币支出,但从会计核算角度,应当视同职工取得了相应的福利。 首先,按照住房每期的公允价值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这体现了对职工享有的该项福利的价值计量。 然后,将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按照受益对象进行分摊,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同时,由于房屋的使用会导致折旧,所以贷方记“累计折旧”,表示资产的损耗。 这一系列的会计处理完整地反映了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这一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过程,既确认了职工福利的价值,又合理地进行了成本费用的分摊。
07/3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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