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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不是当期所得税+(债末-债初)+(产末-产初)么,当期所得税=(210-10+20)×25%=55,然后55+(25-20)=60。
84785033 | 提问时间:05/06 06:01
夏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应交所得税是按照税法规定当期该交的所得税,不考虑递延所得税
05/06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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