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汇算清缴时填写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9980.3,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的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的限额是5988.18,本纳税年度营业收入是2506768.94,按营业收入的5‰的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限额为12533.84,那我们纳税调整是怎么做好呢?是纳税调减6545.66吗?
84784987 | 提问时间:04/25 17:02
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你好,同学 纳税调增=9980.3-5988.18
04/25 17:03
6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