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填写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9980.3,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的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的限额是5988.18,本纳税年度营业收入是2506768.94,按营业收入的5‰的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限额为12533.84,那我们纳税调整是怎么做好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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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8 | 提问时间:04/25 17:10
你好,可以税前扣除的招待费金额就是5988.18元,剩下的部分纳税调整
04/2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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