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麻烦问一下,房地产企业已做土增清算的项目,有预收款还需要预交增值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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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2 | 提问时间:02/05 15:42
你好,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销售剩余房屋收到的预收款,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第八条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即纳税人已清算项目继续销售的,应在销售的当月进行清算,不再先预征后清算。
02/0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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