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产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金额。销售产品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21年度6月份,甲公司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3)6月10日为拓展市场发生业务招待费5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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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12/04 16:33
您好,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53000 贷:银行存款 53000
业务招待费这是个人消费,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2023 12/0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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