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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居民个人李明为中国境内甲公司员工,本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甲公司支付的税前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的计提基数为10 000元,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为: 800元、 200元、50元、800元, 每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每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2)为中国境内乙公司提供咨询全年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共计40000元。(3)出版小说一部,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丙出版社支付的税前稿酬收入共计30000元。(4)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丁公司支付的税前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共计20000元。甲公司、乙公司、丙出版社、丁公司已经为李明预缴(代扣代缴)了 个人所得税共计6000元。要求:计算张明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6/22 17:34
罗雯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200-50-800)*12-60000-2000*12-2000*12+40000*(1-20%)+30000*(1-20%)*70%+20000*(1-20%)=54600, 综合所得应纳个税=54600*10%-2520=2940 汇算清缴应退税金额:6000-2940=3060
2023 06/22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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