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年末有关资料如下:(1)应收账款的期初余额为120万元,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12万元;(2)12月10日,对外销售产品100件,不含税的单价为1.5万元,每件产品的成本为1万元,款项暂时未收到;(3)12月20日发生坏账损失2万元;(4)12月25日收回前期已确认的坏账5万元。
要求:1.请完成甲企业出售商品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2 .请完成甲企业发生坏账时的会计处理;3.请完成甲企业收回前期已确认坏账时的会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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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7 | 提问时间:2023 05/29 19:20
你好
1.请完成甲企业出售商品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2 .请完成甲企业发生坏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3.请完成甲企业收回前期已确认坏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贷:坏账准备
2023 05/29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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