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一家大型的工业制造型企业,2016年3月1日开始自行建造一栋办公楼,期间耗费工程物资8000万,应付职工薪酬4000万,2017年6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使用年限为3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为0。(1)2018年12月31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办公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19年1月1日。租赁期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为12400万元。(2)2020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13600万元。(3)2021年6月2日租赁期届满,企业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以14000万元出售,出售款项已收讫。甲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根据上述交易或事项编写甲企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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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3/14 22:22
同学你好,稍等给你计算
2023 03/14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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