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为1 3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315万元,税收滞纳金15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25万元(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12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20万元,年末数为3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15万元,年末数为1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2017年度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这个题是怎么做出来的,为什么要营业利润 315-15这两个不都是营业外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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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0 | 提问时间:2017 11/03 17:00
您好,这个题目的做法是,先计算应税所得额=1300-315+15+125-120=1005万元,再计算应交的企业所得税=1005*25%-15+10-30+20=236.25。应纳税所得额是减315加15,不是营业利润要+315-15。
2017 11/0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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