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26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630万元,税收滞纳金3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250万元(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1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6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30万元,年末数为20万元。假定甲公司无其他的纳税调整项目,并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与所得税费用相关,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1年度应交所得税为()万元。A545B650C525D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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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2/01 09:23
甲公司2021年度应交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2600万元-630万元=1940万元
应纳税额:1940万元*25%=485万元
应交税额:485万 -30万-150万=305万元
递延所得税金额:(60万-40万)-(20万-30万)=20万元
最终甲公司2021年度应交所得税为:305万元+20万元=525万元。
例子:假设一家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适用税率为25%,国债利息收入为400万元,税收滞纳金为5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200万元(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1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2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10万元,年末数为30万元。此时该公司应交所得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400万元=1600万元
应纳税额:1600万元*25%=400万元
应交税额:400万-50万-150万=200万元
递延所得税金额:(50万-20万)-(30万-10万)=20万元
最终应交所得税:200万+20万=220万元。
2023 02/01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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